搏命司时_第66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66节 (第2/3页)

近,旁边的路人也只敢远远地围着拍照报警。等警察来把那疯子制服的时候,那个女生早就……”摇起了头,好像这样就能把画面驱逐出脑海似的,“那一地一墙的血啊。”

    ??“你想想啊,”都快把董硕的手掐紫了,“那疯子就离我一条马路啊!我如果当时是在马路那头等的车,是不是被捅的人就是我了?都怪你,都怪你!!你要是去了,你是警察,也不会让这事发生吧?!那女孩也就不会死了吧?讨厌死了!!”

    ??女子就这么揪着董硕把同样的话重复了一遍又一遍,一直闹到一个电话过来把她招去警局做笔录,这才将董硕从噪音与手疼脑壳痛的哄人大业中解放了出来。可还没等获得解放的董硕向一旁看戏的卢苓韵解释些什么,另一通电话就又将董硕也召回了警局。好在,好奇心选择性过剩的卢苓韵也选择跟了过去。

    ??――――――

    ??十分钟后,董硕开着车,卢苓韵坐在副驾驶座。

    ??“别误会啊,她是我妈以前在山北时候的一个同事的女儿,我们那时候家住一个小区,所以很熟……”董硕自觉越描越黑地偷瞄了卢苓韵一眼,却发现卢苓韵根本你没看他,只好不知该庆幸还是该后怕地将剩下的话缩短总结成了一句,“我和她真的没什么,她有男朋友,是我一个初中同学,两人还是已经谈婚论嫁了的那种。”

    ??“哦。”卢苓韵挑着眉应了一声。

    ??董硕却被这意义不明的一声给弄得更慌了,连忙又描了起来:“她一直都这样子,也不知道避讳。为了这事,好像也没少被她男朋友说,而且也搞得我们兄弟间挺尴尬的,现在大家见了她都得躲着跑,免得无颜面对兄弟。”说完,就又瞄起了卢苓韵的脸色来。

    ??卢苓韵无奈地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??“我真不是会脚踏两条船的那种人!”董硕吓得要不是需要握着方向盘,早就举双手投降了。

    ??“……我也真不是见你碰个异性生物就能火冒三丈的人。”

    ??“所以你这句话的潜台词是,你已经同意了?”董硕的迷之脑回路硬是将话题绕回了山上。

    ??“……”卢苓韵再次叹了口气,语气认真了的起来,“说真的,我的感情观其实有些奇葩,不太明白男朋友、女朋友的概念到底什么。时间上的陪伴?精神上的支持?还是一个名头?一种身体上的关系?”

    ??顿了顿,“但不知道为什么,不管它原本的定义是什么,现在的这个词好像已经包含进了一种浓浓的占有欲。什么你是对方的,对方是你的。可在我看来,无论两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,自己不都是自己的吗?人永远都是独立的个体,怎么可能像一个物件一样被另一个人完全占有,又有什么权利去完全占有另外一个个体?”

    ??“说到底,感情上哪怕是身体上的关系,都只是分享和陪伴罢了,在这个充满了别离的世界里,少得可怜的陪伴。因为两个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变成一个人,一个人也不可能变成另一个人的私有品……”看了眼也不知道听没听懂的董硕,卢苓韵又耸了耸肩,“可能是我个人的问题吧,占有欲什么的。”似笑非笑地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??车停在了红绿灯旁,董硕久久地盯着卢苓韵的脸,却没能从中发现半点开玩笑的意思。最后只好苦笑着摇了摇头:“苓韵呐,你这人真狡猾。”将话说的没头没尾。

    ??“或许吧,”卢苓韵耸了耸肩,好似真的听懂了董硕的哑谜,“但狡猾也是动物为了谋求生存一种本能,不是吗?”

    ??“是啊,”董硕脸上的苦笑变成了无奈,“可我到希望你有些占有欲,你能介意一下刚才的事情呢。”声音很轻,却瞒不住卢苓韵的耳朵。

    ??“然而,占有欲这东西一般是雄性偏高,很可惜,我是雌的。”卢苓韵将话说得一本正经,硬是让董硕无话可接了。

    ??“对了,”卢苓韵却没有结束聊天的意思,“杀害梁沛豪的凶手,抓到了吗?”

    ??早已经习惯了卢苓韵的这种突然转移话题的董硕,想都没想就回答了:“没有,等警方顺着弹道找到狙击点的时候,那里早就人去楼空了,现场处理的很专业、很干净,半点痕迹都没留下。”

    ??卢苓韵点了点头,似乎并不惊讶。

    ??“现在宰队他们在试着从子弹入手,毕竟在这种禁枪的大环境下,会使用并且能够成功入手□□的人并不多,上面很重视。”董硕又说,“但问题就在于,凶手将别的什么都清理干净了,唯独留下子弹壳这条格外清晰的线索,只怕是故意误导罢了。到时候估计查到国外也啥都查不出来,然后就不了了之了。毕竟梁沛豪有着那不为人知的身份,杀他的人可能物理上都还没出生。”

    ??“这种话从你嘴里说出了,总觉得怪怪的。”卢苓韵没头没尾地感叹了句。

    ??“可不是。”

    ??“那你没受牵连?”卢苓韵突然问。

    ??“嗯?”董硕一愣。

    ??“梁沛豪是在你违规私下调查的时候被杀的吧,你没受牵连?”

    ??“私下调查是私下调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